官方处罚内容:包括对选手和俱乐部的处罚
对卢崛选手(ID:Leyan)处以禁赛一场(即:7月19日对阵TES的BO3,Leyan选手被禁止上场)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对VG俱乐部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
对苏志林选手(ID:Southwind)处以禁赛一场(即:7月16日对阵LNG的BO3,Southwind选手被禁止上场)和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对IG俱乐部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依据的具体条例如下:
11.1.10.亵渎及仇恨言论
队伍成员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使用淫秽的、侵犯他人的、粗俗的、无礼的、威胁性的、辱骂的、诽谤的、中伤他人的、具有攻击性的或者令人厌恶的语言;也不得在比赛区域中或附近的任何时候采取鼓动、煽动仇恨或歧视他人的行为。队伍成员不得使用任何LPL及其签约队伍提供或者允许使用的工具、服务或设备以发表、传播、散布等形式宣扬上述言论或信息。队伍成员不得在社交媒体上或者任何公开赛事(例如直播)中使用此种类型的语言。
11.2.2.1.言论及行为规范
LPL联赛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 俱乐部、选手、教练或俱乐部的其他成员)在任何场合(包括私下和公众场合,其中公众场合包括但不限于社交软件、社交媒体、直播平台、采访报道等)的言论和行为须遵守本章节要求的规范,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歧视性(包括对种族、肤色、性别、性取向、语言、宗教信仰、政治主张等)、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违公序良俗、贬损他人的人格(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名称、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内容过激或具有道德争议性、捏造事实和任何其他可能会对联赛整体、LPL官方及其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联赛赞助商、其他参与方)造成损害、负面影响和风险的言论及行为。否则,LPL官方有权根据该行为的性质及后果严重程度等做出相应处罚。
11.2.2.2.俱乐部管理与监督义务
俱乐部有义务严格管理与监督所有成员的日常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赛场内、赛场外、队伍基地和其他公共场合的言论及行为),以及在发现违规行为后及时向联盟进行书面汇报和作出内部处罚,以确保其成员在上述场合的行为举止遵守本章节要求的规范。若有俱乐部成员违反上述规范,联盟有权根据该事件的性质及后果严重程度等,对俱乐部做出相应处罚。
精彩评论
还是拳头公正,不像dota2,选手chingchong辱华V社都不管
按照第一条,贡子哥岂不天天罚款。。。
谁叫本喵: 还是拳头公正,不像dota2,选手chingchong辱华V社都不管
一是腾讯百分百拳头的股份。二是中国玩家实在是太重要了。虽然DOTA2也是数一数二的游戏,但在中国现在确实和LOL的热度,受众差的有点多,没了中国玩家也能活。
叶离: 按照第一条,贡子哥岂不天天罚款。。。
大胆一点 是fpx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