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凌晨深夜,郭敬明发微博向庄羽就抄袭一事正式道歉:
年少轻狂的虚荣和抗拒让我选择了逃避道歉,以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来履行法律惩罚。
把《梦里花落知多少》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的版税以及全部收益汇总计算清楚之后,全部赔偿给庄羽女士。如果庄羽女士不愿意接受,我会把这笔钱捐给公益慈善机构,接受公众的监督。
今日上午,庄羽也正式做出回应:
将《圈里圈外》这本小说出版后获得的线上线下所有版税以及全部收益同《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收益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反剽窃基金,用以帮助原创作者维权,并接受公众的监督,请郭敬明先生考虑。
随后郭敬明转发其微博回应:
感谢庄羽女士的大度和善良。再次为自己的错误说声对不起。我会按照您的提议,一起成立基金,希望可以为创作者们创造更好的原创环境。再次感谢。
郭敬明庄羽案前情回顾
2004年底,由北京市一中院对郭敬明与庄羽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郭敬明、春风文艺出版社立即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的出版发行,共同赔偿原告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在报纸上公开向原告庄羽赔礼道歉,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
随后,两方均对一审判决不满意,提出上诉。
2006年5月,北京市高院终审判决认定,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作家庄羽作品《圈里圈外》,郭敬明和春风文艺出版社共同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追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停止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公开道歉等,限期15日执行。
庄羽于2006年6月16日向北京一中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法院对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一中院决定依据生效判决在中国青年报上刊登公告
对这件事,加友们怎么看?
精彩评论
第一次认识郭敬明是在最强大脑上和魏教授吵架,当时就觉得这个人真的好恶心
这就是我抄完了 你们全都不准抄
如果郭敬明到时候是这个反剽窃基金会的成员之一那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可以的,迟到了十五年的道歉
如今功成名就了,知道道歉了
被人抵制了,知道道歉了
影响挣钱了,知道道歉了
道歉是好事,但是来的太迟了
一切都是赤裸裸的算计罢了,这波操作很6,把本该的道歉还能卖一个好价钱~
电影票卖不出去了,隔着找热度呢,
真的有够好笑呢: 如果郭敬明到时候是这个反剽窃基金会的成员之一那可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试想一下到时候郭 头上顶个反剽窃基金会创始人加名誉会长不更搞笑吗?